项目概况
福建福鼎食品谷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富阳路207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YCG鼎(2021)011
项目名称:福建福鼎食品谷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主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福建福鼎食品谷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1项
650000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采购人提出合理化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65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采购人提出合理化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响应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④、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2)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商物粮行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采用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只允许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提供备商物粮行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磋商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且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双方各自所占合同价款中比例;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若是联合体磋商,本项目商务评分仅以联合体中牵头人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4)其他详见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注:供应商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响应文件无效。涉及原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涉及复印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至 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富阳路207号3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富阳路207号3楼)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填写并递交《磋商文件领取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富阳路207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富阳路207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5050188430000001534
开户行: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中国建设银行台江支行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无。(3)环境标志产品:无。(4)信息安全产品:无。(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响应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④、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9)其他政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太姥大道316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15659973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
联系方式:林晶晶、17679977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
电 话: 17679977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