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城投智慧充电桩建设项目(第一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福州城投智慧充电桩建设项目(第一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匠一招[2023]019号。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一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其他资格条件:(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 ,且须具备以下资质: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资质要求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或以上) 资质及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运营平台 |
投标人免费提供监控运营平台系统接入与升级,并运营期内负责免费服务。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 |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报名
6.1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月*日起至2023年*月*日,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6.2报名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购买或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投标人完成报名后,投标人如需电子档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7.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本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注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我司邮箱:2040128528@qq.com。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月*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媒体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以上如有变更,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采购人: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226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
电 话:13559128000(项目负责人)、15960195564(售卖标书联系人)
联系人:余女士(项目负责人)、郭先生(售卖标书联系人)
附1:账户信息
购买标书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
银行账号:35050188430000001534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银行账号: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匠一招[2023]019号、合同包:1)的投标保证金”。 |
附2: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合同包预算 |
1 |
1-1 |
箱变 |
800KVA |
台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22417295元 |
1-2 |
直流分体式充电桩 |
400KW一拖十 |
套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直流分体式充电桩 |
320KW一拖八 |
套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1-3 |
电缆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M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1-4 |
电缆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M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1-5 |
电缆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M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1-6 |
电缆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M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1-7 |
电缆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M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1-8 |
电缆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M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1-9 |
雨棚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M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1-10 |
充电站施工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项 |
详见图纸及造价清单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或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