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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底村东云至南往道路硬化工程

61 2024-11-21 08:3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底村东云至南往道路硬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贯岭镇溪底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鼎市贯岭镇溪底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鼎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溪底村东云至南往道路硬化工程,工程造价510283元,K值7%,发包价474563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以招标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适用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10283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4)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21日830 2024年11月25日173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到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3日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fjj1.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贯岭镇溪底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鼎市贯岭镇溪底村乌岩1-1号,邮编: 355200 

电话:13515068977,传真:  /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投资区内1#楼三层311-315室 ,

邮编: 350000

电话: 17679977561 ,传真:  /   

联系人:林女士 

 

福建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编号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手 机

 

传 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实填写本登记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及全部资料,投标人所登记的信息必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若投标人与汇款人名称不一致时,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字迹不清等情况,自购买招标文件当日内向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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