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桐城第三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福鼎市桐城第三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FJJYCG鼎(2025)032
2、询价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877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877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保证金金额(元) |
1 |
福鼎市桐城第三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 |
1批 |
108770 |
工业 |
否 |
0 |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等规定执行。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微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100%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询价通知书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 件。※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 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 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5、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5.1报名期限:2025年7月17日至 2025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6.1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2025年7月17日至 2025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网上报名【网上购买询价通知书领取表:须在询价通知书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填写并递交《询价通知书领取表》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04652241@qq.com)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询价通知书领取表》)】,未在询价通知书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询价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6.3询价通知书售价:300元。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8、询价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开标大厅。
9、公告期限
9.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鼎市桐城第三中心幼儿园
地址:福鼎市玉华小区16号
联系人:林惠珍
联系电话:13385051087
代理机构: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7楼
联系人:林晶晶
联系电话:17850578700
11.询价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
标书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 |
询价保证金 |
收款人全称 |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 |
厦门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
账号 |
9060323010010000060090 |
80213716000067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 |